走塑|環保署提醒適應期明日結束 商戶如違規將收書面警告 再無改善將被罰款(附懶人包)
2024-10-20 12:02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於今年4月22日開始實施,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提醒商戶,為期六個月的適應期將於明日(21日)結束,還未準備好的商戶應盡快採取行動,以符合法例的要求,如商戶尚有未用完存貨,可考慮與供應商商討作收回及外銷、或聯絡相關塑膠回收商作回收及再造處理。
餐飲業減少使用3千萬即棄餐具 酒店半年節省2萬個膠水樽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新法例實施半年來,不但有效「走塑」,更開始在不少市民中帶動了「減廢」潮流。環保署又指,餐飲業界普遍反映很多外賣的食客已逐漸習慣自備可重用餐具,連鎖食肆表示約八成顧客已選擇不需要外賣餐具,約有三成食肆甚至不再提供任何外賣餐具,估計自「走塑」新法例實施以來,餐飲業已減少使用超過3千萬套即棄餐具。
零售及服務業方面,署方指物業管理公司表示大部分市民已習慣使用雨傘除水器以取代塑膠雨傘袋,亦有不少市民自備重用雨傘袋,節慶時使用膠柄氣球棒、螢光棒、派對帽等即棄塑膠產品的市民已顯著減少,商戶亦積極配合轉而售賣其他產品代替;而酒店業亦指出,自新法例實施以來,旅客對新措施的適應情況良好,普遍接受及支持,同時即棄塑膠用品的使用量也大幅減少了超過八成,就以其中一間中型酒店為例,在短短半年內已節省2萬個膠水樽及3萬個即棄塑膠酒店洗漱用品如洗髮/浴露套裝。
執法從源頭供應層入手 先巡查適應期未合規商舖
在適應期完結後,環保署表示會繼續大力推動宣傳教育,也會輔以有效的執法,執法重點將優先在源頭供應層面著手,確保不同售賣點不再違規售賣受管制的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在零售商層面,環保署會首先從巡查適應期內仍未合規的店舖開始,如發現零售商仍未符合新法例要求,會即場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其後若發現有關業務仍未合規,便會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至於其他商戶如餐飲和酒店業等,環保署亦會就投訴採取行動,在收到投訴後,會作出巡查及調查,如發現違規,同樣會向負責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其後若發現仍未合規,亦會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環保署表示,雖然越來越多市民外賣時自備餐具,非塑膠即棄餐具在一段時間內仍會有需求,由新法例實施至今,環保署「綠色餐具平台」上的供應商數目已由60多間增加至150多間,而非塑膠替代產品的數量也由1 000多款增加至1 700多款。署方表示,隨着市場增加供應,替代餐具的選擇增加,價錢也較法例實施前有所下降,業界可以按顧客意見選擇更合用替代品,並歡迎業界瀏覽「綠色餐具平台」或致電環保署熱線2838 3111查詢。
▼即棄餐具定義▼
即棄膠餐具泛指全部或部分由塑膠製成,設計僅供一次性或短時間使用的飲食器具;塑膠指包含聚合物組成的物料,當中可能加入了添加劑或其他物質。
擬納入管制塑膠物料包括:傳統塑膠(例如發泡膠、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ET]、聚丙烯 [PP]、聚苯乙烯 [PS]);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生物降解塑膠 (例如聚乳酸 [PLA]、聚羥基丁酸酯 [PHB]);塑膠淋膜(例如聚乙烯 [PE] 淋膜、聚乳酸 [PLA] 淋膜)
但不包括:未經化學改性的天然聚合物(例如植物纖維);只作為添加劑的非結構性聚合物(例如黏合劑、油墨、黏結劑等)。
▼即睇禁派9類即棄膠餐具▼
▼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 ▼
即棄膠餐具 | |
禁止向堂食顧客提供 | 杯、杯蓋、食物容器、食物容器蓋 |
禁止向堂食及外賣顧客提供 | 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叉刀匙)、碟 |
禁止銷售予最終消費者 | 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叉刀匙)、碟 |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 ▼
即棄塑膠產品 | |
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 | 棉花棒、氣球棒、充氣打氣棒 、熒光棒、派對帽 、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不論是否即棄性質) 、雨傘袋 、食物膠籤及膠牙籤。 |
禁止免費供應 |
酒店洗漱梳妝用品︰膠柄牙刷、塑膠包裝牙膏、浴帽、剃刀、指甲銼、梳、塑膠容器的身體清潔用品、房間內提供的即棄膠樽裝水。 其他︰ 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非醫療用透明即棄膠手套。 |
▼什麼情況可獲豁免?▼
1.預先包裝的食品或飲品,例如︰連接在紙包飲品上的即棄膠飲管、杯麵、雪糕杯內附上的即棄膠匙等。
2.醫療原因,例如︰零售及餐飲處所,向有醫療需要的顧客,例如病人或殘障人士,提供即棄膠飲管。
3.進食藥物,例如︰醫院診所為小童或病人等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塑膠產品(例如膠匙羹〕,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
4. 科學研究或實驗。
5.用於法證科學化驗。
食肆在外賣提供膠叉,膠刀會觸犯法例,但市民接收或使用並不犯法;市民在外地網站購買,或旅遊帶回即棄膠產品並不犯法;在塑膠餐具方面,法例只規管即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的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餐具可重用,不受影響。此外,醫院診所為病人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膠匙羹,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
環保署表示,牙縫刷並非法例管制的產品,至於膠柄牙線棒並未納入現階段的管制。值得留意的是膠柄棉花棒及膠牙籤將在4月22日納入管制,商戶不能銷售或免費供應相關產品。市場上已有不少替代品,例如木柄或紙柄的棉花棒竹/木牙籤、竹柄牙線棒、傳統牙線、水牙線機等。至於幼童用的塑膠食具,法例只管制即棄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食具可以重用,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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