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切病人器官 湖南「黑心醫生」劉翔峰一審獲刑17年
2024-10-31 12:51
在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10月31日)依法對劉翔峰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劉翔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2萬元;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42萬元。
同時,對同案被告人羅原燈以故意傷害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0萬元。對上述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犯罪情節嚴重
法院稱被告人劉翔峰在湘雅二醫院工作期間,為牟取額外手術費用,單獨或夥同被告人羅原燈誇大患者病情、虛構患者病徵,給6名不具備明確指徵的病人實施手術,致5人重傷、九級傷殘,1人輕傷;利用職務便利,在引進醫藥產品上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66萬餘元。劉翔峰利用主持或參與手術的工作便利,收受醫藥產品銷售人員回扣358萬餘元,非法侵佔價值193萬餘元的手術耗材。上述手術耗材已被依法收繳。
網上流傳劉翔峰曾說:「只要稍微有點異物傾向,不管是不是腫瘤,一律按腫瘤處理,先做化療。再比如,機器人做不完全性腸梗阻,開進去找不到梗阻段,就把正常腸管切下來給家屬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翔峰犯罪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同時,劉翔峰有自首、坦白、退繳違法所得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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