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區議員李天賜遲交報稅表兼缺席聆訊 認罪罰款1000元

2025-01-20 15:13

西貢區議員李天賜承認遲交報稅表兼缺席聆訊,罰款1000元。何君健攝
西貢區議員李天賜承認遲交報稅表兼缺席聆訊,罰款1000元。何君健攝

西貢區議員李天賜被票控未有提交物業稅報稅表,且不遵從出庭通知書,原獲准以2000元保釋。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李天賜認罪。裁判官判被告罰款1,000元,從保釋金中扣除。

被告李天賜承認未有在限期前填妥2021至2022年的物業稅報稅表。李天賜今日由大律師魏俊代表。

初犯有悔意罰款1000元

控方庭上透露,李為初犯,現已填妥有關報稅表,遲了總共32個月。控方稱,此傳票控罪最高罰款1萬元,一般罰款額為1000至1500元。辯方求情並呈上求情信,提及李真誠地感到後悔,願意負責任,承諾日後不會重犯。

暫委裁判官洪玉暉稱,考慮到李初犯且有悔意,因此判處罰款1000元。李天賜散庭後於庭外表示,對這次事件深表遺憾,他亦尊重法官的判決,並重申已填妥並遞交有關文件,涉案物業由他與妻子購置。

傳票內容稱,有人提出告發,指稱他⾝為位於西貢福民路22至40號某單位的聯名擁有⼈,在2022年5⽉4⽇⾄2024年4⽉11⽇期間無合理辯解⽽不遵照根據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務條例第51(1)條發給他的⽇期為2022年4⽉1⽇的書⾯通知書内的規定辦理,即他沒有在該通知書內註明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份有關2021 / 22課稅年度的物業稅報稅表。

李天賜在庭外被問到此案會否影響其區議員工作時,回答說:「希望不會」,但對於「是否擔心有人會提出關於行為失當的調查」則沒回答。

案件編號:KTS7644/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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