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於2014年至2016年間,與舒適堡協議並購買共值50萬的私人訓練課程,惟舒適堡涉違反協議,有職員限制其教練每天為他所提供的課節數目,舒適堡又指若該顧客不購買更多私人訓練課程,則不可享用早前購買的課節。涉案顧客昨入稟區院,指控舒適堡用不公的手法,以及利用他的弱點作遊說,以達成進一步的協議,故他要求法庭頒令雙方協議於去年已被撤銷,以及舒適堡須退還逾20萬元費用,當中包括逾期未使用及餘下課節的費用。
原告徐志雄(譯音),被告則為經營舒適堡健身及美容中心的舒適堡(沙田)美容健美有限公司。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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