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女兒涉藏大麻 表證成立

2018-07-04 12:50

被告狄曉晴父親狄志堅(左)及證人楊銘基(右)。
被告狄曉晴父親狄志堅(左)及證人楊銘基(右)。

退休總警司林曼茜的女兒去年涉嫌管有大麻草被捕,她事後3度向律政司提出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均被拒絕。案件今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前警司女兒表證成立,需要答辯。裁判官又裁定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警方的處理手法亦非對被告不公,因此被告的招認可作呈堂證供。

就讀美國東北大學的19歲被告狄曉晴被控於去年7月5日,在上水中心商場的便利店內管有兩袋分別4.9克及3.8克的大麻草,共重約8.7克。被告父母均為退休高級警務人員,其中被告母親、前總警司林曼茜是首位獲港督頒發最高榮譽嘉許「紅雞繩」的女警務人員,亦是首位女性港督榮譽副官和機動部隊女教官;被告父親為前高級警司狄志堅。

辯方早前爭議「案中案」,指稱處理本案的警員以威嚇手段,誘使被告招認。曾協助拘捕被告的警長楊銘基(譯音)重申,自己無用粗穢、帶傷害性的言辭向被告說話。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早前質疑,楊銘基曾大聲質問被告,她的父親是否曾任新界北總區指揮官的狄志堅。楊銘基今供稱,他自2011年才被調往新界北警區,但他並不認識任何長官,直至他處理本案,始從其他人得知一名姓狄(Deacon)的警司。

楊銘基指他拘捕被告時,被告「搲住個袋搲得好實,好似裏面有嘢咁」。由於被告當時手持鋒利的剪刀,他首先嘗試取走剪刀。駱應淦質疑楊為何不先對被告扣上手銬,楊指警隊程序指引並無此等指示,他不認為這是合理的做法。

駱應淦質疑,被告不曾在口頭招認中表示,她手持的袋子是朋友給她的,她知道袋內藏有大麻,自己「唔想畀阿媽知」,警方聲稱被告作的招認,全是楊與同袍捏造的。楊不同意。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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