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招虐打學生 辯方指證人作供不一致矛盾

2018-08-15 17:24

32歲補習女老師涉以10招虐打小學生,被告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指控,並否認曾虐打男童X,控方指被告作供時「好多係即時虛構」又指「全部係大話連篇」,被告並不認同。辯方陳詞指X作為主要證人,錄影片段及庭上作供不一致,又指X爸爸對追究X傷勢態度前後有矛盾。裁判官梁文亮考慮雙方陳詞及證供,將案件押至9月11日作出裁決。

被告自14年在該補習學校任職補習老師,工作職責為檢查學生手冊,並協助他們完成當天功課。控方指X一直沒有將手册交給被告看,被告同意,並指每個學生都知道返回補習學校後,需要第一時間檢查手册。控方指被告在昨日稱「X手册全是空白」,今天卻指「5月2日(事發當日)充滿紅筆字」,作供充滿矛盾。被告被問及是否可用手册得知有沒有功課,被告同意並回答「X手册大約2-3個月沒有功課」,又稱自己當時只是「大約睇」。

控方指被告為X補習老師3年,質疑被告為何不肯定X是一個「會帶上學期書本,不執書包」的學生,被告即改口肯定X是會帶上學期書本。又問及會否因X欠交3個月功課感失職,被告否認。

辯方證人劉梅玲為啟俊補習學校負責人及老師,補習學校以街坊生意為主,因此聲譽對學校十分重要。證人指被告有責任心及做事稱職,平日會聽到被告話學生「專心啲做功課」。被問及事發當日曾聽到被告鬧「黐線」,劉否認並回答「如果聽到鬧黐線,就會去班房話周老師唔應該講呢啲」,又指不能用粗言穢語跟學生說話。

辯方陳詞時指X作為主要證人,影片紀錄與庭上作供不一致,X又指錄影片段時記錯了。辯方質疑影片在事發十幾天後錄影,沒有理由記憶會在一年後更清楚。X在庭上作供時提及「臉腫」的傷勢也沒有在影片中提及,X即指「社工無問」。就證供,辯方並不同意X指被告曾向他說「不要告訴父母」,但被告卻會向X父親「自爆」。辯方亦指X父親奇怪,因多次強調「想搞清楚」,但只考慮追究臉上傷痕,又指既然與X母親同樣懷疑被告打X,為何沒有直接到補習學校追究。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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