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改革】執業大律師明年可做「兼職」 實習得6000元津貼
2018-11-15 08:49
本報得悉,大律師公會於昨晚開會成功通過執業大律師同時可做「兼職」,以及實習大律師(pupils)可從「師傅」每月獲得6000元的津貼,該兩項重大改革將於明年9月落實執行。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回應《星島日報》時表示,此建議非一朝一夕之事,公會「想直頭將津貼列入為師傅的責任」,有助改善新入行的大律師質素,令到有潛質的法律系學生不會因收入問題而卻步。
大律師公會早於今年6月及8月,兩度向會員作問券調查,兩次調查都有過半數大律師贊成應給予見習大狀(徒弟)每月津貼,甚至有人認為每月6000元的津貼金額過低,未能維持實習大律師的基本生活需求,應提高至每月1萬至2萬元津貼。
消息指,近年行內有不少聲音認為實習大律師「有工作但無報酬」,令不少年輕法律系學生為此卻步,不肯投身執業大律師行業。大律師公會有見及此,於今年暑假期間兩度向各會員展開問券調查,結果過半數會員都支持「師傅」應每月支付津貼給「徒弟」,甚至容許大律師可以從事「副業」或「兼職」,以增加個人收入。
根據大律師公會規條,目前實習大律師須跟「師傅」學師1年時間、徒弟在頭6個月學師期間不准收取費用,而下半年,師傅可以酌情發放一些津貼或報酬給徒弟。
據知,今次大律師公會通過的兩項重大改革,不少現為「徒弟」的實習大律師表示歡迎。他們都覺得每月的6000元津貼可以幫補日常的交通費和膳食費。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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