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明均反告蕭思江誹謗損聲譽 入稟禁言論兼賠償 2019-01-09 12:53 蕭思江(左)要求顧明均(右)道歉和賠償,小圖為涉事相片。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曾在2008年參加立法會補選時大跳「飯碗必勝舞」的律師蕭思江,上月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南太電子創辦人、著名培正校友顧明均誹謗,卻於10天後自行中止訴訟。顧明均昨入稟高院反擊,指控蕭在發給顧及其任職公司的多封律師信中誹謗他,又質疑蕭濫用司法程序以製造醜聞損害其聲譽,故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蕭進一步發表誹謗言論、賠償和道歉。事源培正同學會被指盜用一名女子拍攝黃昏雲彩的照片,將之刊於該會的通訊刊物。蕭思江代表女子向同學會發律師信,會方委托律師尋求和解,蕭卻不滿顧明均在雙方和解前刊登聲明中傷和抹黑他,遂於上月17日入稟向顧索償4000萬元,卻於同月27日中止訴訟。顧明均質疑,蕭只是利用司法程序進一步誹謗他,更透過中止訴訟剝奪他辯解的機會。法庭記者:黃梓生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五名非本地培訓醫生獲准執業 公院急症內科等部門工作 下一篇 報道指內地疑監聽駐港記者 涂謹申:或衝擊一國兩制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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