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馬迷「刨馬經」無肅立 聶德權:不屬違法
2019-01-10 08:32
《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昨正式出爐,訂明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法官以至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前,須奏唱國歌,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國歌法》核心訊息是希望尊重國歌,冀透過指引性條文帶出尊重國歌的訊息,強調除非是故意公開侮辱國歌,否則僅僅未能做到指引是不會有罰則。
聶德權舉例指,在馬場播放國歌時,若有馬迷專注鑽研馬經,而未有留意國歌奏起,便不屬違法;而如果有議員在立法會辯論期間,突然要求播放國歌,「佢哋都要思考是否一個合適的場合」,他又認為如果其他人認為不適合,就毋須跟隨肅立。
聶德權又說,過往曾有出現不尊重國歌的情況,明言不能接受。他稱,取證需按實際情況考慮,最少需六個月時間,故延長檢控期限至最長兩年,強調背後無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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