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懲教署】兩懲教助理否認要黃全裸蹲地盤問 黃之鋒:擘大眼講大話

2019-01-24 17:01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一度過被判入獄,其後他轉倉到東頭懲教所時,被懲教人員要求脫光衣服蹲下答問題,而且答問題的時間亦比較長,令他覺得懲教署人員對他有針對性的人身侵害,遂入稟小額審裁處向代表懲教署的律政司提出索償1.6萬元。案件下午繼續。黃之鋒轉倉當日,東頭懲教署的保安房內其中兩名懲教職員,二級懲教助理戴廣誼及一級懲教助理白偉航到庭上作供。

兩人皆供稱整個檢查只進行了5至8分鐘,盤問約進行了不多於3分鐘。他們亦否認黃之鋒被盤問時,是全裸蹲在地下進行,表示黃兩次蹲下只是一至兩秒,亦只為作檢查,不需持續蹲著。黃在盤問二人時均批評他們是「擘大眼講大話」。

黃之鋒指出,根據監獄條例,懲教職員需適當地顧及囚犯的體統及自尊,關於「剝光豬」的時間理應是愈短愈好,戴表示同意。但對於黃提出衣服全脫是否不必要,戴就表明赤身是最快最清楚的檢查方法,白就指是根據「懲教職員訓練院教學指引」而作的搜查模式,但就指出要犯人全裸時盤問,是不可能的做法。而須蹲下檢查一兩次,只因經驗而言是最為穩妥的做法。

戴續稱作搜身檢查並沒有如黃所言有「摸身」檢查,如肩膊、助骨、上肢,只有「撥頭髮」檢查。惟黃指當時在壁屋每兩星期就要剪髮,當時他髮長只有6毫米,質疑「唔知我剪到咁短佢點撥」,審裁官亦提出「如果犯人光頭係咪都要摸」,戴只言會查先囚犯耳後的位置。

而對於黃指出會否因為他是知名人士,而對他作「新轉界犯人登記表」表格外的盤問,戴表示只覺得他是「普通轉倉囚犯」,又指盤問非由他進行。黃再問戴知不知道「香港眾志」,戴表示不知道,但其後表示「傳媒會見到,知道是公眾人士」。對於黃質疑三名房內人員「夾口供」,白就表示他們雖會溝通傾偈,但就沒有討論過黃之鋒。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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