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電話放幼女背囊 無業情侶分判囚兩月及160小時社服令
2019-01-29 13:55
於海洋公園偷電話、贓物放幼女背包的一對無業情侶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及處理贓物兩罪,案件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男被告被判入獄兩個月,女被告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兩人與10歲幼女依靠萬多元綜援金過活,12歲長女則住在家舍。
二人為同居情侶,早前被揭發虐待患有兔唇的長女,要她用凍水沖涼和以砧板打頭,於去年11月被判24個月感化令。事隔約一個月,二人帶幼女於海洋公園游玩時,偷去遊客的手提電話,並將電話殼及電話卡放入幼女背包。海洋公園接獲報失後翻查閉路電視,警方於入口處將二人拘捕。被捕後感後悔並道歉,聲稱:「我真係一時貪心偷部電話嚟賣錢用」。
法庭記者:林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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