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父母以假授權書將屋按揭騙貸250萬 青年認罪候判

2019-02-12 11:27

25歲青年於2015年向一名金融公司女職員作23萬投資倫敦金,自顧自地製作父母的假授權書及委託書來作屋宇按揭貸款詐騙,以騙取財務公司250萬元的按揭貸款,青年取走貸款後,毫不知情的父母收到需償還逾260萬元債項的來信而報警處理。青年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3月5日作判刑,辯方求情亦押後至判刑時處理,被告需還押候刑,期間自願與警方合作供出其他涉嫌犯案的人士。

曾任職兼職侍應及兼職救生員的25歲被告卜耀棠於2015年1月認識了一名任職金融公司的女職員Yannes並受誘投資倫敦金,卜經Yannes介紹下亦認識了一名叫Alson的男子,卜跟從Alson的指示而提供父親卜發源及母親羅玉珠的香港身分證影印本、到「梁家樂律師行」、「中投集團有限公司」及「何伯華律師行」簽署多份他不明白的文件。後來呈交了共4份的虛假授權書及委託書,來抵押自己與父母同住並位於荃灣麗城花園的某單位,令財務公司中金投集團有限公司受騙而批出250萬元貸款。

被告父親卜發源及母親羅玉珠則從未授權被告卜耀棠以住宅單位作抵押貸款,亦從未簽署任何授權書或委託書。被告卜耀棠以貸款擔保人身分獲批250萬元貸款申請後,扣除利息開支、行政費及律師費後,共獲得208萬7千元的貸款數額。被告提取了200萬元現金後,把165萬4千元給予Alson,向Yannes公司投資23萬元,向Alson借出5萬7千元的私人貸款,其餘的金錢則用來吃喝玩樂及自留之用。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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