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礦機陷阱】再有苦主入稟追討「幣少爺」12.5萬元及存倉費
2019-02-18 11:42
疑早前在深水埗「掟錢」的幣少爺,再被購買5部售價各為2.5萬元虛擬貨幣挖礦機的苦主追數,苦主入稟區域法院冀法官頒令讓幣少還款12.5萬元,以及償還有關虛擬貨幣挖礦機的存倉費。
原告為關浩樑;被告為黃鉦傑(網名幣少爺)及幣少集團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與被告於2018年7月15日簽訂購買協議,以$12萬5千元購買5部虛擬貨幣挖礦機(IPFS-FILECOIN Mining Machines),原告亦自2019年1月1日起告被告支付有關虛擬貨幣挖礦機的存倉費。原告入稟區域法院冀法官頒令讓被告償還上述款項。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