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薇駕保時捷被撞案 被告脫不小心駕駛罪官指證供可信

2019-02-20 11:42

林夏薇(左)、聶音妮(右)。林欣樂攝
林夏薇(左)、聶音妮(右)。林欣樂攝

女藝員林夏薇去年出席劇集《逆緣》煞科宴後,獨自駕駛保時捷上山頂回家,駛至馬己仙峽道及山頂道交界,遭一輛「小路出大路」的保時捷四驅車碰撞,她頭撞玻璃,立感頭痛及腰痛,即時報警處理。涉事司機聶音妮被控不小心駕駛,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指出,林夏薇早前作供稱案發時「感覺到」有車頭燈在讓路處,但又選擇不理會,有自相矛盾之嫌,又猜測林案發前車速頗高,否則撞車後不會行駛25米才刹停。反而,被告證供可信,車身花痕證明碰撞時兩車平衡,與被告證供吻合,判處罪名不成立。‬

林夏薇。資料圖片
林夏薇。資料圖片
聶音妮。林欣樂攝
聶音妮。林欣樂攝

案發於去年‪6月1日晚上‬近10時‬,31歲女藝員林夏薇出席《逆緣》煞科宴後,駕駛保時捷跑車回家,經馬己仙峽道往山頂方向駛去,駛至山頂道交界時與一輛保時捷四驅車發生碰撞。被告聶音妮,54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今被判罪名不成立。

林夏薇早前出庭作供‬指,「小路出大路」的車理應讓路。涉事司機出庭自辯,指於小路出車時已停下3至5秒觀望、確認沒車才踩油上前,怎料一個白影飛快擦過釀車禍。

法庭記者:林欣樂

聶音妮。林欣樂攝
聶音妮。林欣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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