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械劫金行潛逃24年自首 被告判囚15年
2019-03-01 13:39
當年涉嫌有份參與1993年北角英皇道械劫案的一名幕後策劃者潛逃24年後去年4月向警方自首並接受審訊,陪審團昨天裁定他搶劫罪罪成。法官坦言案件嚴重,匪徒曾用到槍械、手榴彈,又槍擊警察。當年同為幕後策劃者的另一匪徒李永利遭重囚15年,法官認為本案被告須負上同一刑責,遂判囚15年。
58歲被告葉榮發只有小六程度,10年前與妻女離婚後與對方失去聯絡,惟最近一家團聚。
法官判刑時表明不會因58歲被告葉榮發當年棄保潛逃而加或減刑。法官透露葉於1994年聯案中其餘4名被告於高等法院受審期間,質疑在警署作供時的自願性。法官裁定該供詞可呈堂翌日早上葉便消失。葉曾去信當年的法庭表示對裁決失望。葉24年後自首,揚言對回歸後較公平的司法制度感到信心。法官強調香港回歸前後司法制度沒有改變,更何況香港已回歸21年了。
案中被告身為搶劫案的中間人,在利誘下曾與其餘匪徒4度討論計劃,但堅決否認知悉討論內容和結果,案發當時葉沒有參與槍戰。辯方求情指,葉事前只提議偷車行劫,並不知到會用上手榴彈。辯方續指,葉1994年潛逃後隱居新界,24年間為逃避追緝無法正常生活,但法官拒絕以此作求情理由。法官指葉與當年被判入獄15年的第四被告李永利同是幕後策劃者,2人理應負上同等刑責。
法庭記者:蕭文軒 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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