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便利店搶盒裝奶及3700元 男藥房經理認罪判囚2年8個月
2019-03-04 12:49
男藥房經理去年7月某凌晨於尖沙咀柯士甸道7-11便利商店,突然要脅女收銀員指:「攞曬所有錢出嚟,唔畀我就捅死你!」,更要求「我淨係要大紙」,最終成功搶劫一盒價值$9.5元的牛奶及港幣$3700。男子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最終被判入獄2年零8個月。
郭偉健法官指雖然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心肌壞死,心臟功能衰退至只剩「三成功力」,猶如一名70歲老翁,行路站立都感到不舒服。但郭官認為被告卻在自知健康欠佳的情況下犯案,而且被告曾干犯同類案件並在保釋期間犯案,但考慮被告坦白認罪後便判其監禁32個月。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犯案前與同居女友爭執,被告離家呼吸新鮮空氣,並想到涉案便利店買飲品,但身上並無任何武器,亦沒有以口罩掩蓋面貌,整件事情並非處心積慮,被告只是單純想嚇唬收銀員,並沒有意圖傷害任何人。被告飲用牛奶後向債主還款$3500,使用餘下港幣$200購買新衣物。
37歲男被告樊永健被控於2018年7月27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144號7-11便利店劫去48歲女店員劉慧敏Lillian 的$3700港元現金及店內一盒價值$9.5元的鮮奶。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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