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頒令學聯勝訴 可收回「自治八樓」物業

2019-03-06 14:50

自治八樓的成員在法院外拉橫額。劉曉曦攝
自治八樓的成員在法院外拉橫額。劉曉曦攝

學聯去年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前身為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現為自治八樓)被人非法佔用,被告今沒有出席於區域法院的傳票聆訊,司法常務官何展鵬頒令學聯勝訴,下令學聯恢復擁有八樓單位的管有權,他人未得許可不得進入該單位。

原告為以信託形式持有八樓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公司」,被告為「九龍彌敦道739號金輪大廈8樓A室」的佔據者。

學聯的律師代表指已把傳票張貼於被告單位的顯眼位置,但被告並沒有派代表到庭出席聆訊,聆案官最終接納學聯收回物業的申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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