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小組報告倡小學校長加薪 頂薪增至12萬元
2019-03-26 14:50
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今發表報告,就優化學校管理層、教師職位學位化等提出18項建議。
在小學校長及副校長薪級,建議一級小學校長薪級由現時薪級表第38至41點,調升至第44至47點,起薪由8萬多元增至逾10萬元,頂薪亦增至約12萬元。二級小學校長則建議調升至第40至43點;高級小學學位教師(SPSM)頂薪由第35點上調至第39點,即加逾萬元至約8.5萬元。中學方面,建議把一級中學校長的班數門檻由24班或以上,放寬至18班或以上,料約50所中學校長得以升職。
專責小組亦建議增加中小學副校長數目,24班或以上的「大校」由2名增至3名,開設12至14班的中學由現時不設副校長,增至2名。
另外,小組亦首度建議在學校設立「專家教師」名銜,表揚在學與教、教學研究、建立專業學習社群等有卓越貢獻的教師,並調配晉升為中層領導教師。同時建議在全港層面設立表揚機制,以肯定校長及副校長、中層領導教師及對教育工作有積極貢獻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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