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稅出台 發展商虛報最高監禁1年兼罰10萬
2019-03-26 20:58
政府去年推出「新房策六招」,但最具爭議的是徵收一手樓空置稅,針對空置一年或以上的一手住宅物業,不論是大、中、小型單位,以「一刀切」方式一律徵收額外差餉為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二百,以促使發展商加快推盤步伐。據立法會議程顯示,空置稅將於下月1日提交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
據運房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建議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而未有出售,或者未按市價出租超過6個月,就要繳付空置稅,金額相當於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2倍,同時限制發展商與其附屬公司交易,如交易雙方為有聯繫公司,相關單位仍被視為一手單位,並不獲豁免。
該局建議,發展商須每年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申報單位狀況,若發展商沒有在期限內提交資料,可判罰2.5萬;若申報時作出虛假陳述,一經定罪,可判監禁一年及罰10萬,如有關罪行涉及發展商高級人員,例如公司董事、秘書或經理,同意或縱容下干犯,有關人員亦觸犯該罪行,可被起訴及處罰。
文件同時指,隨着政府持續努力增加土地供應,未來3至4年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的預計供應量在過去數年一直維持在超過9萬伙高水平。另外,新盤樓貨尾數目持續上升,由2013年3月底約4000伙,增加至2018年3月底約9000伙。認為在房屋供應短缺情況下,這個趨勢並不理想,需要推出有效措施,促使發展商加快已落成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並計畫今個財政年度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建議草案在獲得通過並刊憲當日起3個月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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