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白牌車 兩男子被捕
2019-04-02 22:47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與情報及聯絡組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早約11時展開代號「進擊行動」(COUNTERCRUSH)行動,打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用途,拘捕兩名本地男子。
警方派員喬裝乘客,透過手機即時通訊程式以1200元的車資租用兩輛私家車,分別由西鐵屯門站及上水百和路前往東莞。當兩輛車輛分別駛至近元朗元朗公路及上水掃管埔路時,人員隨即表露身份,拘捕一名27歲姓林本地男子及一名50歲姓尹本地男子,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
另外,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警方指,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用途的案件,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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