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疏忽向病人處方致敏藥專業失當罰除牌1個月
2019-04-12 17:10
普通科醫生唐浩涉嫌於2013年在知道男病人對藥物「布洛芬(Ibuprofen)」會產生不良反應之情況下,仍處方該藥物予該男病人,導致病人送院治理。醫委會今日召開聆訊,裁定唐浩一項專業失當罪成,罰除牌1個月,緩刑1年。
案情透露一名男病人於2013年9月因感冒徵狀到唐浩位於沙田大圍的診所求醫,然而病人同年8月份到該診所求醫時,清楚表明自己對此藥敏感。病人服藥後出現紅疹、痕癢等症狀,其後病人送院治理。
辯方呈交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對工作充滿熱誠,過往紀錄亦一向良好,相信他經此教訓日後定必盡力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表明,病人服食致敏藥物後果嚴重或有生命威脅,但考慮到被告承認責任及過往沒有專業失當紀錄,故獲准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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