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男教師非禮兩女生罪成 上訴得直獲撤定罪刑期
2019-04-25 17:34
屯門一間小學的男教師涉嫌藉詞替2名女學生量度身高和改正功課等,伺機非禮2人。男教師受審後被裁定5項非禮罪中3項成立,判囚4個月,男教師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今午頒布裁決,裁定原審裁判官處理女生證供問題時犯錯,男教師上訴得直,定罪刑期一併撤銷。
涉案的中文科兼體育科男教師,被指於2016年至2017年2月間,5次非禮2名小五至小六女生X和Y。原審裁判官指,由於Y搞錯其中一項控罪發生的時間,遂裁定她的證供不可靠,有關Y的2項非禮罪不成立,但其餘3項有關X的非禮罪成。
暫委法官林嘉欣接納上訴方陳詞指,X的證詞誤指在小組討論時遭上訴人非禮,與控方陳詞有出入,但原審裁判官處理X的證供時,未有採納與Y相同的準則,未有就信納X的證供給予充份理據。
事實上,上訴人涉嫌非禮X前,正是要全班同學在教師桌前排隊以改正功課。在此情況下,上訴人叫X靠前教師桌,讓他當場指出功課錯處,實屬正當理由。以此質疑上訴人有意非禮X,對上訴人不公。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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