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尊重法庭判決 盧偉聰籲以和平有秩序方式表達意見
2019-04-28 15:47
「佔中案」日前判刑,4名被告戴耀廷、陳健民、黃浩銘和邵家臻被判入獄8至16個月。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警方尊重法庭判決,並認為能體現法治精神及獨立的司法系統。他又指,尊重市民表達言適論及集會等自由,但強調警方需保護市民及社會秩序,並呼籲市民往後在表達意見時,應以和平、有秩序,及不會影響其他市民的方法。
對於陳同佳案將於明日判刑,盧偉聰表示,警方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已盡力,並指無論判決有何結果,亦會與律政司緊密溝通,並指期待立法會盡快通過《逃犯條例》修例。對於下午舉行的反修例遊行,他重申警方會做好本份,保障市民在遊行時的安全與秩序。
另外,中環灣仔繞道昨晚有疑掛有中港車牌的私家車逆線行駛,並亮起死火燈,令其他車輛急停躲避。警方關注事件並列作危險駕駛調查,案件現由港島總區交通部跟進。盧偉聰強調,警方不會姑息危險駕駛的行為,並呼籲目擊者提供資料,以協助警方盡快找出涉事的駕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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