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釉今提交方案六 病人組織重申不贊成再提新方案

2019-05-02 17:16

林志釉今提出方案六,但病人組織稱昨晚已達成共識,不再提新方案。資料圖片
林志釉今提出方案六,但病人組織稱昨晚已達成共識,不再提新方案。資料圖片

23個香港病人組織昨晚開會,討論放寬海外專科醫生豁免實習方案,並達致共識,建議代表病人組織的3位業外委員支持方案一,同時不提出任何新方案。不過,病人組織代表之一、醫委會業外委員林志釉在今日截止向醫委會提交方案的限期前,交出「方案六」。該方案與方案一近似,即海外專科醫生在有關醫療機構至少工作3年,且通過執業試便可取得註冊資格,但新增了「3年工作經驗內要有3個月臨床經驗」的條件。而臨床經驗是指與病人護理和治療直接或間接的相關工作,香港兩所醫學院的教學、訓練及醫學研究;以及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認可的工作。

業外委員選舉人之一的病人權益協會今午向所有醫委會業外委員選舉人發信,交代昨晚達成的共識,包括:三年綑綁期以外不應有更長的綑綁期;與會者傾向支持方案一,因沒有列明臨床經驗為評核註冊準則;為通過符合病人利益的方案,與會者訂下投票策略,並且除原有方案一及醫學會最新方案外,不贊成再提出其他方案。

協會表示,原有的4個方案中,以方案一對海外專科醫生來港及留港最具吸引力,而且與會者已達成共識,三年綑綁期以外不應有更長的綑綁期,以免影響海外專科醫生來港及留港的意欲,故醫學會最新方案,即在3年綑綁期間通過執業試後,仍要額外工作18個月,有可能最長需綑綁工作4年,不被贊成。

其次,與會者認為海外醫生來港前已有充足及認可的臨床經驗,否則醫委會也不會批準有限度註冊。而海外醫生應考執業試時,需要透過真實病人測試考核臨床診斷,因此他們應有認可的臨床經驗。此外,「臨床經驗」不應只定義為只限直接接觸病人,科研教學、公共衛生、撰寫評估等,都是同樣重要的醫療職務。因此,沒有列明臨床經驗為評核準則的方案一符合此要求。

最後,與會者就投票策略達成共識,讓符合病人利益的方案可獲通過。為免分薄票源以及令醫生集中票源的醫學會最新方案有機會勝出,與會者不贊成再提出其他方案,只保留原有方案一及醫學會的最新方案。

協會又指,有2名與會者表示屬意方案一,但若在方案一未獲通過,可退而求其次,醫學會最新方案也可接受。而且與會者也有舉手示意表達意向,方案一獲絕大多數與會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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