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刀插傷丈夫】四旬江西婦判囚2年 官斥無悔意倡接受精神治療

2019-05-03 12:54

被告肖賢庄(蒙頭者)以利剪刺傷丈夫,被判囚2年。 資料圖片
被告肖賢庄(蒙頭者)以利剪刺傷丈夫,被判囚2年。 資料圖片

四旬江西婦人自2016年起屢次與丈夫商討年幼女兒的撫養權時情緒激動,她不但拒絕送女兒上學,而且曾大鬧丈夫的家和滋擾岳父母。去年五月內地婦在外家企圖以剪刀插傷丈夫胸部,丈夫閃避時遭妻子割傷前臂,正中神經切斷率高達70%,目前已痊癒。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的內地婦今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游德康法官斥被告至今仍沒有悔意,她不但拒絕接受精神科治療,而且對社工示以敵意,絕對不能以感化令方式處理。游官認為刑期須具一定阻嚇性,遏止市民利用暴力解決問題的意圖,遂判內地婦入獄2年,又建議懲教為婦人安排精神科治癒。

游官判刑時刑容被告品性欠佳,被告不接受別人逆她的意思,又不能接受自己做錯,是一名危險人物。被告重犯風險高,受害者至今仍擔心被告出獄後會再度受襲。

41歲被告肖賢庄與30歲的丈夫利志宇2016年關係開始有摩擦,自此被告變得性情大變,屢將自己和獨生女反鎖單位內,禁止丈夫回家,丈夫被迫搬走與父母同住。被告又拒絕送女兒上幼兒園,儘管屋宇署和社署屢介入個案欲提供協助,被告仍無動於衷。2018年1月,被告懷疑獨留幼兒在家遭警員登門問候,豈料被告爭執期間涉嫌襲警被拘捕終獲保釋。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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