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申覆核 要求裁定同性伴侶宗教儀式不違《婚姻條例》
2019-05-03 18:43
香港一間支持同性婚姻的基督教教會的牧師,被指未經授權替同性伴侶舉行宗教儀式,前年8月一度遭警方以違反《婚姻條例》為由拘捕和調查,後來獲警方無條件釋放。牧師去年透過律師去信刑事檢控專員,要求對方確認舉行或參與同性婚姻的宗教儀式不會被控,但被對方拒絕。牧師今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此等儀式不違反《婚姻條例》。
申請人 Marietta S. Balaoro為跨性別男牧師,尚未接受變性手術。他在2013年獲菲律賓一間支持性小眾的基督教教會 LGBTS Christian Church (Philippines) 按立為牧師,不時在教會的香港上環分堂主持聚會。
入稟狀指,申請人的教會按照信條,為同性伴侶舉行「婚配聖事」(Rite of Holy Matrimony),但因憂慮此舉觸犯《婚姻條例》,僅在香港為信徒舉行「合一儀式」(Rite of Holy Union),即2名不論性別、願意作出婚姻承諾的成年人接受神職人員祝福。
申請人曾在香港為同性伴侶舉行13次「合一儀式」,但於前年8月24日遭警方以涉嫌違反《婚姻條例》為由拘捕。他在同年12月獲警方不提起訴釋放。
去年1月,一名曾接受「合一儀式」的「女跨男」信徒要求申請人為他舉行同性結婚儀式,促使申請人委托律師3度致函刑事檢控專員,要求對方確認同性婚姻的宗教儀式不違反《婚姻條例》,申請人不會面對被檢控的風險,惟刑事檢控專員拒絕作出任何承諾或提供任何指引。
記者 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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