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主任爭同性伴侶福利上訴終院 法官押後頒書面裁決
2019-05-07 15:47
高級入境事務男主任2015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拒絕向其同性伴侶提供醫療、牙科等福利及安排合併評稅的決定。高院原訟庭裁定男主任就公務員配偶福利的覆核勝訴,但上訴庭推翻原審裁決並判政府一方上訴得直。男主任今早透過律師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代表律師強調,在外地已婚的同性伴侶有權在港獲得與異性夫婦同等的待遇,即使法庭批准上訴,也無損異性婚姻在港的社會地位。法官聽罷雙方陳辭,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代表上訴人梁鎮罡的御用大律師Karon Monaghan指,法庭不用考慮上訴人的婚姻在港是否有效,或本港是否接納同性婚姻。法庭要判斷的是,本案涉及限制同性伴侶權利的政策背後有否正當理據支持。
Monaghan認為,即使保障異性婚姻是合理的政策目的,也不會使到對在外地註冊的同性伴侶實施有差別對待變得合理,更遑論促進保障異性婚姻此一政策目的。只要同性伴侶在海外締結有效婚姻,則他們在港也應享有與異性夫婦相同的權利。
代表政府一方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陳辭指,若法庭賦予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與異性夫婦相等的權利,將會淡化異性婚姻在港的獨特地位。每個社會均會制定各自法律,對於已婚者應享有何種權利,並無劃一的正確答案,但無爭議的是,香港法律並無賦予同性伴侶享有婚姻的獨特地位。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3:45
更新時間: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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