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動物條例引入謹慎責任制 當局釐清義工不需負責

2019-05-10 20:50

諮詢會情況。
諮詢會情況。

社會上不時有義工餵飼流浪貓狗,漁農自然護署自上月公布就修訂虐待動物條例作公開諮詢,建議引入照顧動物的謹慎責任制,違反責任有機會負上刑責,引起動物義工擔心。漁護署高級獸醫師(動物管理)發展周嘉慧釐清,謹慎責任的定義適用在有人飼養以及管理的動物,野生及野外生活的動物則難以界定牠們的照顧者或主人,不包括在謹慎責任的範圍內,義工並非為需負上謹慎責任的人士。

政府上月底開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研究修訂虐待動物條例加強罰則,並舉辦4場公眾諮詢會。今日下午漁護署在科學館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討論多個動保議題,有約百名市民,包括動保人士及學生旁聽。

有市民詢問法例會否加入強制性條文,規定狗主帶狗隻散步時要用上狗繩。周解釋指現時法例規定,超過20公斤而且未通過大狗考試的狗隻,一定要使用狗繩。故20公斤以下的狗隻並無規定一定要使用狗繩,她指「鼓勵主人為狗隻拖繩,保障動物的安全。」

有多名動保人士質疑4場公眾諮詢會均在平日上班時間舉辦,關心動物的市民未能出席。周嘉慧表示場地會優先作文娛康樂用途,難以找到合適場地,又需早於半年前申請場地,指4個地點中,僅1個順利申請,其餘3個為「執雞」。她表示會盡力找尋場地,希望可在週末舉辦多一場諮詢會。有份出席諮詢會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即時表示歡迎到立法會舉辦諮詢會。

有動保人士表達意見。
有動保人士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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