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來歷不明黃金 司機涉洗錢3.4億

2021-02-19 00:00

涉變賣來歷不明黃金及洗黑錢的司機,被海關拘控。
  
涉變賣來歷不明黃金及洗黑錢的司機,被海關拘控。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月薪只有八千多元的運輸司機,涉多次變賣來歷不明黃金,將賣金得來的錢存入名下兩家公司的銀行戶口,再於短時間內提走,涉嫌清洗黑錢共三億四千萬元,被海關拘捕,經長達逾三年深入追查,昨被落案檢控,下周二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是海關首次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變賣黃金得益的案件。

海關檢控一名涉清洗三億四千萬元黑錢的司機。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財富調查課高級調查主任陳淑楓昨交代案情指,涉案三十三歲男子擔任運輸司機,每月平均收入僅八千五百元,他涉嫌於一六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間,將來歷不明黃金分批變賣,然後將得益存入名下兩家公司的銀行戶口,金額總共高達三億四千萬元,等值一噸黃金。

關員同年展開財富調查,發現相關戶口短短四個月內有超過六十多宗巨額存款,每次存款都以美元結算,最大一宗高達一百七十萬美元,款項存入戶口後,都會在短時間內、甚至即日以轉帳方式提走,加上由於存款與涉案男子的背景職業並不相稱,對方亦沒有合理解釋,關員相信有人進行「洗黑錢」活動,一七年十二月將他拘捕,經諮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昨控告他兩項俗稱「洗黑錢」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案件將於本月二十三日(下周二)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雖然追查資金及黃金來歷時遇到困難,但海關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相關大額款項由本地一家經營黃金及貴金屬買賣的公司存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陳同時提醒運輸司機如果運送物品,特別是高價值物品例如黃金及貴金屬,必須多加留意,應該盡量了解物品來歷,切勿使用自己銀行戶口處理來歷不明款項,強調無論有否報酬,相關行為都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名。根據本港法例,洗黑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以及罰款五百萬元,犯罪得益可被沒收。

海關高級調查主任陳淑楓講述破案經過。
海關高級調查主任陳淑楓講述破案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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