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料推高電費 不符成本效益
2021-04-26 00:00(星島日報報道)政府二○一七年提出《氣候行動藍圖2030+》,二○五○年達至碳中和。兩電近年發展可再生能源,不過藍圖早已指出,中電和港燈計畫興建的風力發電場合共一百億元,但只佔本港總耗電量不足百分之一點五,直言風力發電遠貴於天然氣。有專家指,本港離岸風速不算高,其發電量佔整體耗電量極低,認為只會為兩電再有機會賺盡百分之八的准許回報,電費勢必推高,對市民來講,不合成本效益。
現時中電燃料組合,一半是天然氣,三分一是核電,燃煤佔一成多,只有少量轉廢為能。中電發言人坦言,中電海上風場總發電容量為二百五十五兆瓦,發電量只佔中電百分之二至三,確是貴過化石燃料,不過風場可取代淘汰的燃煤機組,至二○五○年新建的燃氣機組亦到期退役,他形容「要多條腿走路,本港不可沒有自己的可再生能源。」
中電一一年提出興建四十至六十七支,每支三兆瓦的風機,當時造價每台八千萬至一億元,總成本五十億至七十億元,會推高電費百分之二。十年後的今日,中電說,現階段未招標,視乎採用的風機效能,未能評估造價及對電價影響,但認為「不是對電價不可接受的水平」。
以現時國際間的風力發電成本為每瓦三千八百美元,以中電風場總發電二百五十五兆瓦,推算總成本相當於七十五億港元。有關資本投資,以百分之八的准許回報計算,中電可賺六億元。以中電去年售電量三百四十億度電攤分計算,每度電會貴了一點七仙。以現時每度電一百二十一點八仙計算,電費會加價百分之一點四。 有專家指出,其他地區一般風速每秒十米,本港風速平均只有每秒六米,規模細,投資貴,效益不高。不過綠色力量總監鄭睦奇指,可再生能源的代價是較昂貴,但長遠亦要計及碳排放引致氣候變化的社會成本,兩者之間要作出取捨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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