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駿康橋之家墮斃 陪審團裁死於意外

2021-05-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患自閉症及中度智障十四歲男童梁子駿在二〇一六年於葵涌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墮樓身亡,經過死因庭研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子駿死於意外,並對社署、康橋之家及勞福局提出多項建議。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最後寄語子駿母親,希望她釋懷及走出陰霾。黃官引導陪審團時先排除非法被殺,因沒有證據指向他殺。另排除自殺,因考慮到子駿只有五歲智商,理應對生死概念模糊,「熱水都唔識開」,亦無證供顯示有自殺傾向。如陪審員接納法醫或其他證人供詞,可裁定子駿死於意外;若不接納,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判斷死因,可作存疑裁決,即死因不明。

陪審團對社署方面建議提高最低人手要求,限制發出豁免證明書次數;設立扣分制度,嚴重可停牌;提升員工質素,進行培訓及考核;設立持牌人制度,須負法律責任;社署應加強巡查院舍;以及成立小組處理院舍懷疑虐待個案。對「康橋之家」的建議包括設立閉路電視,確保運作正常,覆蓋所有公眾地方;另所有員工須接受相關培訓;鎖上所有空置房間;聘請專業技工進行檢查及確保員工有足夠休息。對勞工及福利局的建議包括為殘疾院舍員工提供入職課程及考核,及持續護理課程,增加殘疾人士院舍宿位等。

死者十四歲男童梁子駿於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在葵涌萬成大廈「康橋之家」三樓一百一十一號房的窗墮下,導致身體多處受傷而死。子駿母親江月梅曾指責時任康橋護理員鍾偉英以拖鞋打子駿造成瘀傷,並指鍾曾稱「曳就打佢(子駿)隻手」,司機李錦全亦被指用糞便掟向子駿臉部。鍾對相關指控矢口否認,被江於庭上直斥「講大話」。時任院長劉潔心更曾以「意外嘅嘢無人想、自己用心用力去做,問心無愧」等回應子駿墮樓。社署職員郭永一確認康橋因消防、屋宇未達標而沒有正式牌照,並曾就鼠患及院友哽死等問題多次收到警告信,時任主管吳純真更表示「老鼠唔入辦公室就得」。但康橋直至子駿墮樓後才被社署撤銷豁免證明書。黃官引導陪審團時先解釋死因庭並無權限查究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而法醫作供指子駿「多處受傷」致死,亦無證據顯示曾被扼頸或服藥致死。陪審員考慮是否接納證人證供時,須考慮其個人背景及案發距今接近五年,證人或會忘記細節等。陪審團退庭商議兩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子駿死於意外。

黃官最後感謝陪審團付出心力體力及寶貴時間處理案件,會將建議轉交相關部門。黃官續向子駿母親致以慰問,事發至今五年才審理,警察調查時間及進度並不理想。他明白事件對她造成痛苦及壓力,希望死因庭可助她了解過程,從而釋懷,走出傷痛陰霾。黃官亦鼓勵她參與社區活動,與其他過來人分享經歷。案件編號:死因研訊四七四—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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