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改革房屋政策 告別劏房籠屋

2021-07-20 00:00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上周四的立法會答問大會,用了大量篇幅講述現屆政府的土地房屋工作,強調土地房屋問題是她餘下任期施政的重中之重,並期望下屆政府會延續。短短一日後,身兼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的國務辦主任夏寶龍,亦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研討會上,強調香港要告別劏房和籠屋。

有關講話反映,在香港社會成功由亂至治、特區政制得以撥亂反正之後,下一步最逼切要解決的就是房屋問題。無獨有偶,筆者上周三在立法會提出題為「改革房屋政策,解決住屋問題」的議員議案,就特區未來的房屋政策措施提出了六項建議,並在大比數支持下通過。

有人質疑筆者是否事先與兩地政府「夾埋」提出有關議案,實情是討論該議案的申請早於約一年前提出,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發表香港房屋問題講話更早。但由於攬炒派之前的無理拉布,加上筆者在現屆任期已提出過另外兩項議員議案,在輪候提案名額時經常排到最尾,令議案延至上周才能提上大會辯論。雖然延誤了近一年,但議案內的各項建議都完全沒有過時,因為與一年前比較,香港房屋問題只有惡化,未見改善。

筆者首項建議是制訂「人均居住面積」標準,讓香港人「住大啲、住鬆啲」。現行《長遠房屋策略》只強調單位供應數量,不談居住面積大小,間接助長房屋單位「納米化」。政府有規定出租公屋的人均室內面積不少於七平方米,即大約七十五方呎,但對於私人住宅單位則未有訂立相關標準。

根據二〇一六年中期人口普查,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只有一百六十一平方呎,新加坡則有三百二十三平方尺,剛好是香港的兩倍,惟新加坡的總陸地面積只及香港六成半,反映香港房屋問題並非單純因為缺地,而是因為政策未到位、政府對港人的居住環境及質素缺乏目標所致。

另一主要建議是制訂「住屋開支佔家庭入息比例」目標。現屆政府已採納了筆者的建議,將資助出售房屋售價改為與合資格家庭的入息掛勾,但對於私樓樓價和租金應佔相關階層平均入息的比率,政府就全無政策目標。

每隔一段時間,就有調查指出香港的樓價及住屋開支冠絕全球。最新推算是,港人即使不吃不喝儲蓄,亦要儲足二十一年才有能力置業。政府在二〇一〇年首次推出樓市「辣招」,之後多次「加辣」,為時已長達十一年,臨時調控措施彷彿已變成永久政策,但期間樓價卻繼續上升,不少中產階層及專業人士都無力「上車」。部分年輕人更已對置業感到絕望,影響他們向上流的動力及對香港的歸屬感。

若房屋問題繼續未能有效解決,不但影響市民生活質素,加劇貧富差距,亦會令社會怨氣不斷累積,引申其他社會、政治,以至管治問題。訂定房屋政策的目標、指標和時間表是必要的,希望政府認真考慮筆者的各項建議,徹底改革香港的房屋政策,切實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

謝偉銓

立法會建築、測量、

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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