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火死因研訊】淘大工業村保安主管:唔理大細火見煙即報警
2021-09-14 00:00
時任恒隆保安主管陳滿根供稱,當日約早上十時五十五分收到同事通知淘大工業村懷疑發生火警,遂從其駐守的淘大商場趕到現場。約兩分鐘後,陳從大廈地下天井看到三樓有煙,立即報警及致電其他物業經理。消防兩至三分鐘後到場,他帶消防員上三樓,期間敲響消防鐘,並指示下屬疏散租戶。他逗留現場至下午二時許,直至消防疏散才返回淘大商場繼續工作。
陳續指,恒隆每年會安排一次火警演習,並會事先發通告,租戶有權決定是否參與,但他在二〇一〇年接手管理工業村至事發的六年間,時昌均沒有參與。被問到為何沒有跟進,陳表示「派晒通告,佢哋唔參與都係自己決定啦,我哋無得強逼佢。」陳又解釋看到有煙冒出後立刻報警,故當刻未來得及跑上樓敲響消防鐘,「做咗緊急嘢先(意指報警)……唔理大細火,總之有煙攻上嚟我都會報警。」
怡華專業工程有限公司老闆黎民中供稱,〇五至一六年一直獲恒隆聘請為消防設備承辦商,為工業村進行每年一次的消防年檢,會根據建築師圖則確保大廈已有的消防設備齊全及可正常運作,但不負責加裝及改善裝置。消防處亦會按大廈或單位業務要求改動消防裝置,例如食肆、危險品倉等,惟對迷你倉沒有特別要求。
黎表示,建築圖規定涉案大廈每層各有四個配備喉轆、警鐘及扲手掣的消防裝置,以及三個泡沫型滅火筒。一般而言,如要啟動消防警鐘,需要敲碎火警鐘玻璃以啟動警報及消防泵,拉動喉轆就可噴出射程達七米的水源。死者家屬一方透露,時昌迷你倉部分樓層有安裝灑水系統,黎就指單位內加裝消防設備要自行另聘承辦商檢查,不屬恒隆管理範圍。
而恒隆曾於一六年二月向怡華發出年檢報價單,怡華則於三月起進行警鐘等測試,並在五月二十一日完成年檢後,發出證明書確認大廈消防裝備全部及格。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三三三、三三四——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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