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卓耀國刑毀罪改囚三月
2021-12-29 00:00(星島日報報道)被稱為「壞孩子」的前港腳卓耀國(見圖),今年一月在將軍澳健明邨及康盛花園共三個單位外淋紅油,早前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被判一年感化令,期間須遵守戒毒、精神及心理輔導及遠離危險藥物等條件。惟進度報告指卓感化期間的尿液五度被驗出大麻酚,建議法庭重新判刑。主任裁判官錢禮昨於觀塘法院改判卓入獄三個月,並指監禁式刑罰是唯一合適判刑。
被告昨親自求情指,自己為職業足球員,仍有機會代表香港出賽,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卓又否認去年至今年有吸食大麻。惟錢官考慮完報告後指卓在感化期間五次驗尿結果均被驗出大麻酚,另外多次沒有按時會見感化官,更一度失聯,認為監禁無可避免,就兩案改判卓入獄兩個月,其中一個月同期執行,總刑期為三個月。
二十六歲被告足球員卓耀國,被控於今年一月在健明邨明宙樓及健華樓某單位,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名李姓及莫姓人士的鐵閘和木門。他另被控於同月在康盛花園三座某單位,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馮姓事主的外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四三九、八三四——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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