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遺產爭奪案 高院今開審為期60天

2022-01-11 00:00

霍家遺產爭奪案,今早在高院展開為期六十日的審訊。圖為當年霍家後人出席科大霍英東體育中心命名典禮及銅像幕儀式。
霍家遺產爭奪案,今早在高院展開為期六十日的審訊。圖為當年霍家後人出席科大霍英東體育中心命名典禮及銅像幕儀式。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全國政協主席霍英東遺產爭奪案,早於二○一二年由前任特首董建華及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介入調停,簽訂「和解協議」達成「世紀大和解」,但及後長房姊弟之間指控二哥霍震寰涉嫌隱瞞家族公司有榮可於十年內以一元回購霍英東基金持有南沙項目權益的發展公司股權,涉及款額高達七十億人民幣,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次女霍麗娜乃重啟爭產訴訟。

案件於今早在高院展開為期六十日的審訊。據悉,家族有榮由長房五子女平均擁有,案件主要爭拗包括,有榮公司於過期後是否仍有權以一元回購、當年的市值、回購時需否歸還股東貸款等,除了案中五名主角外,雙方也會傳召合共十多名專家證人出庭作供。

涉案各方為長房五兄弟姊妹霍震宇、霍麗萍、霍麗娜、霍震寰、霍震霆,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Henry Fok Estates Limited)、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Fok's Foundation Limited)、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Fok Ying Tung Foundation Limited)、Hong Kong Mortgage and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獲多寶有限公司(Waterborne Company Limited)及有榮有限公司(Yau Wing Company Limited)。雙方均重金禮聘「星級大狀」出戰,原告一方有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薛日華及Clifford Smith代表;被告一方由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及杜淦堃出戰;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則由資深大律師翟紹唐代表。
爭拗是否仍可一元回購南沙

霍麗娜、霍震宇及霍麗萍三姊弟在二○一六年重啟爭產入稟指,霍家透過「番禺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南沙發展計畫的部分權益,一半由慈善機構霍英東番禺建設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另一半則原由霍英東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間接透過有榮有限公司所持有,而有榮有限公司在一九九七年以象徵式一元把一股售予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該一股相等於整個南沙發展計畫之四分之一權益。當年回購協議合約條款訂明有榮可在十年內(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或前)同樣以一元回購股份。

三姊弟認為二哥霍震寰在商討「大和解」時隱瞞上述的一元回購協議,令他們被誤導才同意達成和解,故要求知悉回購協議的霍震寰及霍震霆,根據和解協議將上述的南沙權益轉到由長房成員新成立的公司名下,並就有關隱瞞及失實陳述向三姊弟作出賠償。已故香港富豪暨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於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因淋巴癌病逝,享年八十三歲。案件編號:高院民事訴訟九二、二七四、二七五——二○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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