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前國泰空少涉違防疫例

2022-02-10 00:00

被告劉諾宏(左)與黃昱龍(右)提堂。
被告劉諾宏(左)與黃昱龍(右)提堂。

(星島日報報道)國泰航空公司兩名前機組人員,涉嫌在港隔離期間未有遵照規定參與聚餐及外出,其後確診感染,率先將Omicron變異病毒帶入社區,並引發又一城望月樓群組。警方事後以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拘捕二人,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要求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保釋,但提出額外條件。裁判官溫紹明考慮後下令除各人以現金五千元擔保外,兩名被告須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離港、不得干預證人、交出旅遊證件及居於報稱地址,並將案押後至四月七日再訊。

被告黃昱龍(四十五歲,現時無業)為馬來西亞籍,被控一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即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沒有遵照在日期為去年十二月二十四的醫學監察通知書所指明的條件,即根據政務司司長所指明豁免條件而進行自我隔離。另四十四歲被告劉諾宏(現時無業),為中國籍,被控兩項相同控罪,涉案為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及十二月二十七日。案件編號:東區刑事 二八八——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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