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限期職工盟交資料 涉資金來源境外聯繫
2022-02-18 00:00(星島日報報道)積極支持反修例示威的香港職工會聯盟,去年十月通過解散決定後,警方近日根據《社團條例》向主席黃迺元及在囚的秘書長李卓人等現任及前任骨幹成員發函,要求在下月三日或之前提交一系列資料,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境外組織的聯繫等。消息稱,是次警方要求職工盟提供資料,可能正對該工會多年來涉嫌勾結外部勢力、收受政治「黑金」及違法「亂港」等行為展開調查,亦有理由相信職工盟屬會亦在警方調查範圍之內。
職工盟一九九○年註冊為社團,除推動工運和爭取勞工權益,亦一直積極推動及參與反修例示威等社會運動,該工會及至去年九月十九日宣布啟動解散程序,翌月三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通過解散決定,宣稱原因是不敵「政府壓力」,惟至今已近五個月,其社團註冊尚未取消。消息稱,警方近日根據《社團條例》第十五條,向職工盟現任及前任骨幹成員發信,要求在限期前回應一系列問題及提供相關資料。據了解,限期為下月三日或之前。
依據《社團條例》
據悉,接獲警方信件的人士包括職工盟解散前的主席黃迺元、副主席鄧建華、司庫鍾松輝和在囚的秘書長李卓人,信中要求提交的資料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外國或境外組織的聯繫等。根據《社團條例》第十六條,該條例對每名幹事或管理該社團的人均有約束力,如獲送達書面通知的人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均屬違法。
消息人士指,是次警方要求職工盟提供資料,可能正對其多年來涉嫌勾結外部勢力、收受政治「黑金」及違法「擾亂香港」等指控開展調查,亦有理由相信其屬會亦在警方調查範圍之內。
致函黃迺元李卓人
對於職工盟涉嫌勾結外部勢力的指控,消息稱,包括該工會於九四至一三年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旗下「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共約一千三百萬港元的撥款,推動所謂「民主運動」,當中更有部分撥款註明用於推動違法「佔中」;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出任董事的「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同樣自九四年起收受美國、德國、挪威等西方組織共一點一八億港元撥款,聲言是支持亞洲的勞工運動,而隨着職工盟宣布解散,該中心亦宣布同時解散,鄧燕娥亦於去年九月前往英國,疑欲逃避執法機關調查。
反修例示威浪潮爆發前,據悉李卓人與數名時任立法會議員泛民人士組成的「反對修例美加團」,一九年五月十四日會晤美國亞洲事務副助理兼亞洲事務高級主管博明(Matt Pottinger),促請白宮就港府打算修訂《逃犯條例》發出強硬聲明,同時促請各國發出類似聲明,以逼令港府擱置修例。到了前年七月一日《香港國安法》實施之際,李卓人又以視像方式參與美國國會聽證會,指「國安法」破壞香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等承諾,又誣衊該法例為香港築起「斷頭台」。
職工盟亦於一九年「黑暴」示威不絕之際積極推動各行業成立工會,有多達三十多個工會的登記地址是位於油麻地的職工盟會址,有關工會多次聯合發起「全港罷工」及鼓動多區非法集會,涉嫌製造社會分化和煽動他人仇恨政府,職工盟更被指是「黑暴」亂港的幕後黑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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