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論壇|不要南生圍城

2022-03-04 00:00

 

兜兜轉轉,發展商就南生圍「雙生共融」計畫上訴至城規會上訴委員團,去年年底獲裁定上訴得直。發展商顧問其後在訪問說「養魚根本沒有生態,硬說而已」、「政府應該發狂地批准這些發展計畫」、「水面面積沒有減少,可能多了一、兩公頃,雖然這個行為有少少造作,但官方要這樣做,便計條數給他們看」、「我們協助林太提早她的北部都會落實」。今次把話說盡也許是一件好事,我們會更加清楚發展商的理念,是把發展得來的資源用來保育南生圍,發展南生圍,是勢在必行。

南生圍發展爭議不是一朝一夕。九二年八月,發展商向城規會申請發展二千多個低密度住宅單位及一個十八洞的高爾夫球場,城規會在同年十月否決申請。九三年九月,發展商向城規會上訴委員會上訴獲勝,九四年十一月,城規會尋求司法覆核敗訴,九五年六月,城規會再向上訴庭上訴獲勝,九六年發展商上訴至樞密院(回歸前的最高上訴法院),最終判發展商上訴得直。然而,發展商多次申請把計畫延期,一○年十二月,城規會否決南生圍項目延期發展,發展商先後在一二及一五年向城規會重新提交規劃申請。兩個規劃申請先後在一三年七月及一六年一月被城規會否決,發展商雖向城規會覆核結果,惟亦在一四年二月及一七年二月被否決。

南生圍發展經歷不斷的上訴、覆核,不斷被否決、批准,去到這一刻,發展商再在城規的機制下成功「翻盤」。最壞的情況可以如何?南生圍南面的蘆葦牀,移平後成為二十多幢十九至二十六層高的住宅樓宇,以及百多間獨立屋;遊人出入南生圍必經的桉樹走廊,變成標準行車路;打卡熱點的婚紗橋,發展商曾指將會在適當位置重新興建;連接元朗工業邨及南生圍的山貝河,將有一條標準行車橋方便出入。有如發展計畫網站所講,南生圍「回憶.不褪色」,因為發展一上馬,南生圍必面目全非,昔日的南生圍從此只能成為回憶。
發展上馬  南生圍必面目全非

不要忘記,從南生圍草地遠眺的一片景致,是「濕地緩衝區」。事實上近年一堆發展大計已散落在南生圍旁的「濕地緩衝區」,例如南生圍以南近蠔洲路的土地共享先導計畫及跨代共居房屋、東頭同心村過渡性房屋、近山貝路以北的公私營住宅項目、榮基村以南的酒店、特賣場、榮基村之西的私人住宅項目,當中部分已獲城規會有條件批准,部分則正待審批。結果,南生圍未來內圍有樓,外圍亦有樓。

南生圍是否再守不住?首先,判詞內的附錄載列了多項發展的附帶條件,包括發展前需提交濕地保育管理計畫、環評報告、交通影響評估等,發展商必須滿足所有條件才可動工。另外,《北部都會區策略》下建議收回南生圍濕地作濕地保育公園,政府往後對濕地保育公園的規劃,特別是收地範圍會否包括發展地盤,將影響整個「雙生共融」計畫的命運。至於濕地緩衝區,發展局進行精簡城規程序的檢討過程,能否拒絕向濕地緩衝區埋手,並維持、遵守城規會在后海灣制定的規劃指引,包括「濕地零淨損失」和「防患未然」的原則,不致令情況朝向「沒有最壞只有更壞」的局面?以上一切,政府有絕對的主導權出招,關鍵是政府有多重視南生圍。
守住南生圍  權在政府

大家當年如何「瞓」草地、不斷強調「我們,決不讓南生圍淪陷」、車輪式入信反對發展計畫,都已經充分證明,南生圍是我們心中仍未崩壞的一角。他日多一座南生圍城,不止南生圍,未來后海灣的「濕地緩衝區」,甚至「濕地保育區」的生態環境同樣持續「清零」,風光不再。這種把生態環境「清零」的手段,不要帶到南生圍以至后海灣的濕地。
吳希文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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