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十億元套丁騙案 「村屋大王」王光榮准保釋

2022-03-17 00:00

「村屋大王」王光榮(圖)和元朗區議員兼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獲准保釋候查。 
「村屋大王」王光榮(圖)和元朗區議員兼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獲准保釋候查。 

(星島日報報道)有「村屋大王」之稱的律師王光榮涉在二○○五年至二○一九間與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套丁」,即訛稱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是相關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以獲批建屋牌照。期間水蕉新村建成逾百幢丁屋作私人屋苑,並以九百萬至一千三百萬元市價出售一百一十五幢丁屋,獲取逾十億港元。兩人昨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隨即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梁嘉琪應控方要求,將案延至七月二十五日,以待廉署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控方不反對保釋,王及程分別准以現金五十萬元及二十萬元保釋,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每月到警署報到兩次等。

據廉署調查顯示,身為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的程振明,涉於約自一九九六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發展一個在水蕉新村內的丁屋物業項目。約於二○○五年三月榮佳建築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王光榮與程達成協議,委派程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程於是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涉訛稱業權人售出115幢丁屋

水蕉新村於上述期間興建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市價九百萬至一千三百萬元不等出售予公眾。榮佳就該私人屋苑售出的一百一十五幢丁屋,獲十億元。

兩被告為七十二歲事務律師王光榮及六十五歲區議員程振明,被控於案發時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而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控罪指二人訛稱上述每名申請人均為位於水蕉新村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並就該土地地段申請建屋牌照;以及訛稱上述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其土地地段或其任何權益;而且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四八五——二○二二。 記者 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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