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修例建議 院舍提高最低人手規定
2022-05-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在數年前成立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檢視《安老院條例》、《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和實務守則,希望改善院舍的居住環境。繼經修訂的實務守則已在二○二○年一月起生效,社署昨日就《二○二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建議修訂以提高最低人手規定、調高每名住客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和引入院舍主管註冊制度等,《條例草案》將在本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罰款由10萬增至100萬
為了加強對營辦人的問責,院舍申請新牌照或首次就現有牌照續期,須提名一名院舍的負責人,以確保院舍的營辦、管理等。當局又建議調高罰則,無牌經營院舍的最高罰款,由現時十萬元增至一百萬元;院舍營辦人如違反有關人手、備存紀錄等規定,最高罰款由現時二萬五千元增至五萬元。另外,政府建議引入院舍主管註冊制度,並規定院舍營辦人須僱用身為註冊主管的人士作為院舍主管。
勞福局又指,除涉及提高人手和每名住客的人均樓面面積的規定會享有較長的過渡期外,大部分新規定將會在修訂條例刊憲的首個周年日起實施。局方指,《條例草案》將在本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當局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希望立法會支持並通過《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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