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頻道發布煽暴訊息 電腦技術員判囚6年半
2022-05-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擁有兼管理Telegram頻道「SUCK Channel」的二十七歲電腦技術員,於二〇一九年十月至二〇二〇年六月間,多次發布訊息包括「仲有時間淨低,可以去燒狗宿舍」、「目前兵力集中晒暴大」,鼓勵他人參與中大暴動、到警署縱火等,經審訊後被裁定七項串謀煽惑他人縱火等罪成。暫委法官許肇強昨判刑指,涉案帖文煽動他人放火製造混亂、參與暴動聲援中大,縱使被告非親自發布這些內容,但他擁有剔除帖文的權限,卻任由訊息存在,罪責無可推卸。加上案發時正值連串暴力事件,被告行為加劇破壞社會安寧,重判入獄六年半。本案為首宗針對Telegram頻道擁有人及管理者被定罪的個案,亦為目前同類案件中最高刑罰。
許官指,被告伍文浩擁有及管理的頻道有逾十萬訂戶,案發時本港經歷連串大規模暴力事件,被告犯案明顯加劇破壞社會安寧;互聯網可廣泛傳播訊息,也加劇了本案嚴重性。涉案帖文煽惑他人針對「藍店」、公共設施、交通工具、警車等進行刑事損壞;燃燒路障堵路、掟汽油彈、放火製造混亂,縱火目標包括商店及警察宿舍等,更教人製造汽油彈、鋁熱彈和燃燒彈;非法堵塞機場及主要道路、發起「三罷」令列車停駛等意圖癱瘓社會,譬如牽連四所大學的「破曉行動」、「中環和你Lunch」、「反國歌大遊行」等,嚴重程度比前港大副教授戴耀廷的佔中案更甚。
頻道擁逾十萬訂戶
教唆在警署放毒氣彈
就各項罪行的嚴重性而言,除了煽惑刑事損壞及公眾妨擾較次要之外,其餘涉及製造炸藥、意圖傷人、製作毒藥等五罪最為嚴重,其中煽惑縱火和參與暴動罪,分別以監禁六年及五年作量刑起點,考慮到犯案時間有重疊,允許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六年六個月。
警方表示歡迎法庭判決,強調被告干犯控罪極為嚴重,相信刑罰已有足夠阻嚇作用,重申警方尊重言論權利,但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若有人作出違法行為,必定會果斷執法。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二一二——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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