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案 控辯18號結案陳詞

2022-07-07 00:00

案中被告之一的楊逸意。
案中被告之一的楊逸意。

(星島日報報道)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五名成員涉發布「羊村」繪本,被控串謀煽動刊物罪昨續在區院受審。控方指,牽涉本案但無被起訴的工會內務副主席黃凱晴,在眾被告被捕前一日已離港。法官郭偉健裁定表證成立,全部被告均選擇不自辯或傳召證人。郭官將案延至本月十八日以讓控辯雙方陳詞,屆時將處理有關事實證供及憲制議題爭議,包括案中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是否具有引致暴力或製造公眾騷亂或混亂的普通法意圖等。
警員供稱角色與12港人相關

控方昨讀出繪本的「親子共讀指引」,建議家長在講故事時與孩子互動,如問「如果你好似羊嘅屋企人畀人破壞,你會點做」,目的是要鼓勵孩子把日常生活與故事內容聯繫。本案唯一出庭作供的證人、偵緝警員鄭偉呈(譯音)供稱,《羊村十二勇士》的角色與「十二港人」背景資料相關;而《羊村守衛者》提及兩宗中學生遭警方以實彈射傷的事件,確認男子曾志健和一名少年分別在上述日子因參與暴動中槍;至於《羊村清道夫》列出的疫情死亡人數、罷工醫護數字等,均與新聞報道脗合。

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準備有關法律爭議之書面陳詞。但辯方指,案件主導權一直在控方手上,而且五名被告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及方梓皓還柙已久,而控罪最高刑罰僅為監禁兩年,如再押後,「好快去到一個位,係無論閣下判咩,(還柙時間)都過咗(刑期上限)。」郭官考慮後,下令控辯雙方下周先提交書面陳詞,並於本月十八日作口頭陳詞。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五四——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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