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主犯重判24年
2022-09-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轟動一時的唐山打人案一審判決出爐!調戲女子兼打人的主犯陳繼志被重判二十四年,還處罰金三十二萬元人民幣,涉尋釁滋事、搶劫、聚眾鬥毆、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罪。受害方律師表示,陳繼志曾在庭審陳詞時痛哭流涕,稱「對不起國家,對不起唐山」。其餘二十七名被告被判六個月至十一年不等。
「對不起國家,對不起唐山」
陳繼志、馬雲齊、劉斌、陳曉亮、李鑫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及店旁小巷內,對四人持椅子、酒瓶毆打或拳打腳踢,沈小俊威脅遠某不得報警。經鑑定,王某某、劉某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另查明,二○一二年以來,陳繼志等人長期糾集,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從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訊息網絡犯罪等違法行徑,逐漸形成以陳繼志為首,夥同王曉磊等七名被告的惡勢力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