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筆論政|5年內告別劣質劏房

2023-02-01 00:00

日前,新蒲崗有工廠大廈發生3級大火,有租戶指大廈消防設備老化,劏房林立,存在安全隱憂。今次事件未有造成嚴重傷亡,誠屬萬幸,但劏房長期欠缺妥善監管,環境普遍惡劣,引發嚴重意外,並不罕見。為此,如何改善基層住房問題,告別劏房籠屋,尤其是劣質劏房,不僅是港澳辦夏寶龍主任的囑咐,更是本屆政府一項不可推卸的任務。

為了推動政府分階段告別劏房,以及改善劏房居住環境,我和鄭泳舜議員連同地區團隊,早在2021年10月成立「告別劏房」行動,提出十大倡議。當中多項建議獲政府採納,包括落實現金津貼、增加公屋及過渡性房屋、實施劏房租管及推出支援劏房住戶措施,但對於為告別劏房訂出時間表及路圖,當局未有正面回應。

因應劏房租管實施1年,過渡性房屋項目又陸續入伙,加上簡約公屋推出之際,我們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進一步提出「告別劏房2.0」倡議。除了要求當局將各項措施統整,與告別劏房這項政策目標掛,並要特別針對劣質劏房,爭取在5年內全部取締,同時要優化目前的劏房租管。
加強執法與檢控

由於篇幅關係,有興趣的讀者請上網瀏覽倡議書的詳細內容,筆者在此概括提出幾點。

其一是5年內取締劣質劏房。根據我們的觀察,劣質劏房大約佔總數20%,即約有2萬個。當中部分是日久失修、環境惡劣、未符合安全標準,或者面積太細;其餘是天台屋、天井屋、工廈及商廈等根本不應存在的劏房;我們促請政府盡快成立專家小組,就何謂劣質劏房定下客觀標準。此後,當局要針對這類劣質劏房加強執法,包括檢控及清拆違規構築物,並制訂關鍵績效指標(KPI),讓公眾監察措施成效,以顯示當局在限期內取締劣質劏房的決心。

其二是加強執法與檢控。監管劏房環境安全,以至保障租客免遭各式壓榨,理應是執法部門應有之義,但無論從執法力度以至成效看來,目前難言理想。首先,部門每年巡查的劏房,不足2000間,未及總數的5%,即使劏房存在安全隱患,也很難及時發現。此外,劏房戶被濫收費用情況嚴重,但劏房租管生效1年以來,估價署只識別出183宗濫收水電費的個案,反映成效極之有限。為此,我們促請執法部門通過主動巡查,包括「放蛇」蒐證、執法及檢控違例人士,並成立跨部門劏房租管辦事處,跟進租管相關法例的實施、調查及執法。

整體而言,期望透過「告別劏房2.0」的一系列建議,包括制定告別劏房的時間表與路圖,香港能夠在5年內率先告別劣質劏房,並逐步減少劏房數目,配合制訂起始租金及發牌制度,有序改善劏房居民的居住條件,最終將沒有規管的劏房轉為持牌合規的「共居房屋」。
李慧琼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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