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筆論政|完善政策推動新能源公共交通

2023-03-22 00:00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較早前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提到要以建設綠色城市作為建設宜居城市的重點。事實上,建設綠色城市並不是本屆政府才提出來,往屆政府也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可惜的是成效不彰。就以綠色運輸為例,2012年政府資助九巴購入的電容巴士開始試行,現已損壞不能投入服務,反觀毗鄰的深圳已於2017年實現公交車100%純電動化。一個更早期的例子是電動的士,同樣是內地大城市已普遍實現電動化,而香港仍未有寸進。要找出香港綠色公共運輸落後的原因,關鍵在於找出內地有甚麼做得對,而香港沒有做好,對此香港有必要多向內地「取經」。

然而,香港在私家車方面的電動化進展是有成效的,這主要是受惠於電動車「一換一」計畫。事實證明只要政策做對了,就一定有效果。若不是以行政立法手段硬性規定車主要更換電動車,就唯有提供財務誘因驅使車主換車。「一換一」計畫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寬減的稅額具有吸引力。今次《預算案》政府撥出64億元,為的士業界提共百分百擔保貸款,以鼓勵的士車主更換電動的士。這個方案的力度是否足夠目前仍是存疑的。車主使用私家車與使用工作車輛不同,工作車輛用於謀生而非一般的消費品,對工作車輛的車主來說最合理的做法是用盡車輛的壽命才考慮換車。除非誘因的力度足以抵銷該的士剩餘壽命所能生產出的總價值,否則難以驅使的士車主換車。當然妨礙的士車主換車的原因還有車主和司機的習慣,以及對電動車持有懷疑態度等障礙。正如舊款5座位石油氣的士早於2009年停產,但該款的士至近年還不時可以在街上見到,就是因為舊的士的車主普遍有一種「捱得幾耐得幾耐」的心態。制訂電動公共交通的政策就要明白這種心態,針對這種心態對症下藥,才有助推動車主早日換車。
宜推更大誘因「追落後」

隨着技術的進步,現在電動車的續航能力比十幾年前大幅提升,為引入電動的士掃除了一大障礙。不過電動的士的車價成本始終要比石油氣的士高,而且充電站數目不足和充電速度偏慢等問題,始終窒礙了電動的士普及。轉換電動的士涉及核心技術的轉變,情況遠比千禧年柴油的士轉變為石油氣的士來得複雜。要達成順利過渡,所需要投入的資源和力度肯定比當年大。政府應該於貸款計畫推行後多作檢討,若然百分百擔保貸款不能吸引多數車主換車,則有必要推出更大的誘因,令香港在電動公共交通工具上「追落後」。
陳克勤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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