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暫住期」或收緊

2023-05-09 00:00

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須申報資產,隨後每兩年申報一次。
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須申報資產,隨後每兩年申報一次。

(星島日報報道)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上周舉行集思會,會上有共識,未來向必須遷離公屋的富戶發出的「定期暫准居住證」,現有的一年寬限期將會大大縮短。
堵漏洞避轉移資產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較早前表示,房委會將會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據悉,當局發現現時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富戶中,有一半人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認為制度存在漏洞,建議收緊。

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須申報資產,隨後每兩年申報一次,若租戶入息及/或資產限額超出公屋富戶政策要求,房屋署將會發出遷出通知書,但可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讓相關富戶以市值租金繼續暫住最長12個月,然後會要求入息或資產不符要求住戶立即遷走。現時約有80名暫准居住證持有人。

據了解,會上有委員認為一年時間太長,有機會導致濫用公屋情況,應該收緊。消息指,會上大多委員同意「暫住期」可以縮短,減低富戶轉移資產的靈活度。不過也有委員提醒,現時有關這類富戶數目不多,大費周章改動現有政策不符合效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將於本月下旬加開會議,檢視一系列現行政策,屆時有可能會觸及上述富戶政策收緊的議題,如達成共識將會落實。

據了解,集思會上亦有人提到公屋「世襲制度」。現時政策下公屋租戶的子女,可申請加入戶籍,日後可繼承父母的公屋租約,外界過去有聲音認為屬不公平。不過由於此議題技術細節十分複雜,亦可能有其他反效果,例如減少年輕人照顧年邁父母的誘因,因此現階段暫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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