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修訂國歌區旗指引 主辦方倘拒確認須拒賽領獎
2023-05-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協暨奧委會更新播放國歌及升掛區旗指引,經修訂的指引要求,各體育總會每次出發參與國際賽事前,必須向港協領取工具包,當中包括2份儲存正確國歌的電腦硬碟或USB和2面區旗,港協亦會指派特定人員安排交收。新指引訂明,領隊須確保主辦機構簽署標準收條,以書面確認收妥有關物資;並在預計會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必須即場再次核對國歌及區旗正確,一旦被主辦機構拒絕聆聽核對,就必須拒絕隊員參與賽事或頒獎禮。新指引本周四生效。
領隊攜工具包須獲簽署收妥
另外,領隊必須負責攜帶工具包,並把一份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及一面區旗交予賽事主辦機構,主辦機構則須透過簽署標準收條,以確認收妥。到預計將會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領隊須即場向主辦機構再核對即將使用的國歌和區旗為正確版本。如主辦機構拒絕讓領隊即場聆聽國歌及核對國歌名稱和區旗,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參與體育賽事或頒獎禮,直至得到主辦機構同意及完成核對程序為止。
此外,如再發生播錯國歌、升錯區旗或沒有恰當地升起區旗的情況,領隊帶領隊員按照《指引》作出回應後,應該馬上向所屬體育總會匯報,而該會主席必須於2個小時內,透過電話直接通知港協暨奧委會指定聯絡人,並於事件發生後的下一個工作天,提交簡單書面報告。港協暨奧委會將提供一份清單,列出體育總會根據《指引》必須採取的行動。體育總會須於出發前向港協暨奧委會提交該份清單,確認已於出發前完成的各項行動,並於賽事結束後再次提交清單,確認已完成餘下的行動。
港協昨舉行簡報會,由港協義務秘書長楊祖賜向體育總會說明《指引》重點,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署理體育專員鄭青雲亦列席,向各屬會義務委員及工作人員說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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