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定義擬降至16歲 專家促三思
2023-09-11 00:00
近年本港發生多宗駭人聽聞的虐兒事件,政府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強制社福、教育和醫療衞生界共23類專業從業員,如在工作期間有合理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嚴重傷害的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舉報。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明日舉行公聽會,兒童事務委員會3名非官方委員接受《星島》訪問時表示支持草案,認為反映政府保護兒童的承擔,期望條例實施可減少本港的虐兒事件,惟對有部分議員及社福界代表有意將兒童的定義由18歲降至16歲感到意外及憂慮,冀他們重新考慮。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總幹事李婉心表示,雖然15至17歲的年輕人看似有自主能力,但有不少被性侵犯或網絡裸聊騙案,受害人以這個年齡層為多,認為這些小朋友心智尚未成熟,需社會多方面的介入。
港大副教授:有關建議不智
他又說,根據社署兒童保護研究,有關性侵和性虐待佔整體數字的3成,而大部分個案會在16至18歲發生,比例達15%以上,即每年超過200宗,「我哋放棄這班小朋友,唔通覺得佢哋不值得保護咩?」
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鍾麗金表示,2022年本港16至18歲人口約有10.7萬人,佔兒童人口的11.7%,當中有超過210人受虐,認為不可忽視該年齡層的權益,指這些人仍然在學校學習,理應需要在學校受保護,「看不到為甚麼要遺棄這班小朋友」。
冀政府提供舉報指南
鍾麗金又指出,政府針對今次法案,會增加額外撥款和人手支援,期望政府能夠有清晰指引,甚至有舉報指南。
葉柏強預料草案條例通過後,可提高公眾對虐待兒童議題的關心程度,預防一些處理小朋友的情緒行為做得不好的家長,或潛在施虐者。
他說:「畀佢哋知道原來身邊有好多人都關心小朋友,亂打小朋友係好容易畀大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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