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港置及5高層 涉合謀定價

2023-11-15 00:00

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遭競委會入稟違反《競爭條例》。
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遭競委會入稟違反《競爭條例》。

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與5名美聯高層和中原集團協議制定一手物業交易必須收取最少2%的實收佣金,要求審裁處宣布美聯違反《競爭條例》,3間公司及5名美聯高層需支付罰款及訟費,高層被取消董事資格等。對於中原未被入稟控告,競委會解釋,中原因已簽訂寬待協議,現階段受協議保障。學者普遍認為今次事件對買家的影響不大,但擔心美聯業務會受衝擊,或影響員工生計。

8名被告依次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美聯集團有限公司、美聯集團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黃靜怡、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港澳)布少明、美聯物業董事李頌賢、美聯物業營運總監張子存及香港置業行政總裁馬泰陽。
競委會:等同限制回佣影響買家

競委會在入稟狀指,中原集團旗下的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地產,與美聯集團旗下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為競爭對手,兩集團高層在去年10月至12月曾6次會面就一手物業交易作討論,最終協議中原、利嘉閣、美聯及香港置業均採取同一政策,指示其代理從今年1月1日起,除有董事特別許可外,必須在一手物業交易時收取最少2%的實收佣金。中原集團及美聯集團分別在去年12月30日及31日發出內部通告。

競委會認為,協議訂定在銷售香港一手住宅物業時,必須收取最少2%的實收佣金,此做法等同固定或限制前線代理可向物業買家提供的最高佣金回贈(俗稱回佣)水平。由於回佣是影響買家在購買物業時最終需支付多少金額的一個元素,故競委會相信,有關安排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合謀定價,及/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提到,早於今年1月初,已留意到有傳媒報道指4間地產代理各自於相若時間發出內部通告,指示其代理必須在一手住宅物業交易收取最少2%的實收佣金。該會因應有關報道,發出新聞稿表示關注,並接觸有關各方了解事件。在收集資料後,認為有合理因由懷疑有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遂正式展開調查。
學者憂衝擊業務損員工生計

在調查過程中,中原根據競委會的《寬待政策》申請寬待,全面與競委會合作,以換取競委會不對中原及其高級人員或僱員展開任何法律行動。由於中原符合《寬待政策》的所有相關要求,包括對競委會的調查提供重大協助,競委會與中原簽訂寬待協議。

恒生大學市場學系高級講師殷暉表示,市場上仍有其他地產代理可以選擇,但相信對發展商或有影響。他擔心美聯業務會受衝擊,或影響員工生計。對於中原申請寬待政策獲「放生」,殷指有關政策屬慣例,有助競委會更快掌握證據。他相信中原在調查期間提供大量協助,直言「未見過競委會可在1年內完成調查。」

香港浸會大學商學院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地產代理回佣多少本身沒有對錯,若限制最高回佣只是公司內部政策並沒問題,但與其他公司合謀,則會影響消費者權益。他相信今次事件會成先例,令更多人意識到香港有《競爭條例》,指「有競爭先有進步」,長遠會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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