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棄保父母助查 20萬保釋金將充公
2023-12-30 00:00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獲准保釋、身處加拿大讀書的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原訂前日要前往警署報到,但最終沒有出現,等同棄保潛逃;警方嚴厲譴責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指會全力依法追捕,昨晨並邀請周庭父母到警署協助調查。據了解,其20萬元保釋金將會被充公。
將列通緝名單 母為擔保人
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2020年8月10日被警方拘捕後,獲准以2萬港元現金及18萬港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周庭及後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自己已被當地學校取錄,因此警方國安處於2023年9月向其發回旅遊證件及延長保釋至12月28日(前日),惟周庭12月3日在社交媒體宣稱不會回港,結果到了前日亦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因而違反保釋條件。
消息稱,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日採取行動,前往其住所作調查,及將其父母帶返警署會面。兩人及至中午12時11分匆匆離開警署,拒絕回應記者提問。據了解,警方將會把周庭列入通緝名單。
警方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嚴厲譴責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定必全力依法追捕,強調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便可以逃避刑責,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
周庭早前在社交媒體宣稱決定不會回港後,特區政府隨即發出嚴正聲明, 指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度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會全力依法追捕,嚴厲譴責其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並勸諭周庭回頭是岸,與警方合作,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新,否則將泥足深陷,後悔莫及。
另外,周庭早前獲准保釋,其母親是擔保人。據悉,擔保人除了須繳付保證金,並且有法律責任提醒被捕人士按時報到,若被捕人沒有依時報到,擔保人的保證金或被法庭充公,但通常不會有其他刑事責任,除非有證據顯示擔保人協助棄保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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